最近有好多朋友來咨詢商標業務,花式問題各式各樣都有。小編覺得是時候整理個商標避坑指南了。
我這個圖/文字能不能申請商標,下的來嗎?
鑒于咨詢這個問題的朋友實在太多,都想知道自己所申請商標是否與其他相類似,能否授權。
主要由以下幾點:
看外形——例如,安迪與迪安雖然順序不同,但由于無含義,無法直觀上進行區分,所以判斷為相類似;
看含義——例如,HORSE與HOUSE雖然字形相類似,但含義差別巨大,判斷為不同的商標。
我想申請個商標,還沒想好名字,給點建議吧。
幾乎所有人想申請商標,都是奔著一個大眾較易接受且能描述產品功能的商標。比如你是做租車的,就想叫“易租車”;做旅游的,就想叫“易旅游”,想法是好的,但問題是你前面還排著無數個有類似想法的申請人。實際上,這類描述產品功能的商標,其最大的問題還不在于注冊成功率較低(涉及通用名稱有可能大家都申請不下來,所以大家都可以用),而是商標缺乏辨識度,變成爛大街。
事實上,判斷商標是否相似惟一重要的只有一條原則:那就是利用你肉眼直觀的判斷。記得商標的本質說白了是“用來辨別商品及服務”。這條道理非常簡單,但卻是你判斷商標是否相似所能依據的一條十分實用的原則。
如果使用這條原則還是覺得自己的商標跟他人的相同或相類似,那么建議如下:
1. 有意增加商標外形或含義的區別: 最直接的方式是在目標文字商標前加入其它文字或修改首個字形: 比如在“精武”商標在前的情形下,采用“全民精武”作為商標名(同時增加了形體和含義的區別); 將東方雪修改為東方雪狼(標準中的案例),首先是首字形簡繁體有不同,另外,“雪”與“雪狼”之間也有含義不同,這兩個商標同樣視為不同的商標; 再舉幾個案例,大家可以自行體會一下: T-smart; 精武派; 法律寶貝(法律兩字放棄專用權);
2. 將文字商標設計成圖形商標: 增加圖形商標的設計感。例如我們的商標“新每創”。
商標申請需要多久能出來結果???
其實對于我們申請人來講,基本上就是遞交材料,等結果就好。以下為具體流程時間:
1、 形式審查(約20日):商標局對申請商標注冊的文件、手續是否合乎法律規定,若符合法律規定,審查機構編定申請號,確定申請日,下發《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2、 實質審查(約6-8個月):商標局對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商標禁用條款、不具有顯著性、存在近似商標等)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并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一系列活動.
3、 初審公告(3個月):商標初審公告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后,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允許其注冊的決定,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
4、 領取注冊證(約1個月):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刊登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沒有人提出異議的,該商標予以注冊,同時刊登注冊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注冊生效,發放注冊證.
我這個圖和文字能一起注冊嗎?
當然可以一起注冊。但更建議分開申請!
分開申請?明擺著想多做我業務,賺我錢財!
且聽我一言。
其一,分開申請商標提高注冊成功率
商標局在對商標進行實質審查的時候,會把商標中的文字、圖形等分開審查,所以,組合商標在進行注冊時只要有一個元素與其他的商標產生近似,就會被商標局駁回,在者,商標注冊前查詢時會有3個月左右的盲查期,如果因為其中任何一個元素跟在先注冊的商標相似或相同,這個商標也會被整體認定為近似商標,從而被駁回,不能通過審查,這就大大降低了商標注冊的成功率。
其二,分開申請商標使用更方便
商標分開申請的好處之一就是使用起來非常靈活方便。根據規定,商標應嚴格按照商標證書上的圖樣使用,不得隨意更改。若商標是組合注冊的,則使用的時候只能整體使用時才能注明注冊標記?,若擅自改變商標使用形態的話,就構成商標使用不當,一經發現,輕者予以處罰,重者商標可能會被撤銷。若把商標的每個元素分開來注冊的,在使用的時候可以拆分也可以合并,位置也可以隨意變動,非常方便靈活。
其三、分開申請商標可以節省注冊時間
從商標開始申請到商標注冊成功,即便順利,最快也要一年時間左右,如果在實質審查時被駁回或者公告期被人提異議的話,拿到注冊證的時間會更長。商標在審查的過程中是每個元素分開審查的,如果組合起來注冊商標,會無形當中增加了審查時間,若分開注冊,商標的每個元素審核完就會進入下一流程,大大縮短了注冊時間。
綜上所述,如果商標使用者出于成本考慮,且短期內不打算更改商標,則可以選擇組合注冊商標,但如果出于企業長遠的品牌考慮,還是建議企業把商標的文字和圖形分開注冊,既可以提高商標注冊成功率,縮短申請時間,企業使用起來也靈活方便,便于企業宣傳。
好吧,那我要給你哪些材料?
話不多說,看圖:
那商標注冊黑白好,還是彩色好?
區別一
改變注冊商標,即包括了改變注冊商標的顏色,改變文字的字體,改變圖形、文字之間比例等各種情形。也就是說,彩色商標取得注冊之后,任何時候使用的注明注冊標記的該商標,都必須和商標注冊證上標明的顏色組合完全一致。而黑白、未指定顏色的商標,在使用中則不受此限,可以以各種不同的顏色組合出現。因此,對于商標注冊申請人而言,黑白商標的使用權能更加廣泛,注冊人可以任意組合各種顏色加以使用。
區別二
雖然黑白商標相對于彩色商標,最大的優勢在于黑白商標的“自由性”。一方面,企業可在后期因不同需求對黑白商標進行上色宣傳推廣,使得商標更加符合、貼切當時的情景。另一方面,黑白商標在商標保護上更具優勢,因為彩色商標只針對某一特定顏色商標有保護作用,而黑白商標是全面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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