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有錢任性女友多,很多人可能一下就想到了有著“萬達公子”、“國民老公”等頭銜的王思聰了。浪歸浪,思聰也算是事業有成的了,熊貓直播辦的不錯,投資的很多公司發展前景也很廣闊。
然而,然而??!王思聰可能萬萬沒想到,自己的名字商標卻早已被別人搶注,不知道他是不在意還是不知情,這等疏忽可不止一個有老板身份的人該出現的。
據國家商標局查詢的結果顯示,和“思聰”相關的商標檢索到53件,但都不在王思聰個人名下,商標的持有人也很分散;而和“王思聰”相關商標檢索到67件,幾乎涉及了商標的45個類別,其中多數商標的申請人都是個人,只有一少部分在一些企業手里。
從搜索結果可以看到,在“邱金燕”這個人的名下,其個人持有的“王思聰”商標就高達40件。不過就從申請結果來看,商標局檢索到的67件“王思聰”商標,多數都遭到了駁回復審,僅有少數幾件通過了初審公告。
不過就對商標的重視程度來講,王思聰很明顯是做得不足,相比之下,他那個“一個億小目標”的老爸,萬達董事長王健林就做得好多了。
首先就注冊在“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商標而言,當前在商標局官網能檢索到的就有191件,其中有90件左右是圖形商標,其他多數是和“萬達”、“萬全”、“萬達萬全”、“WD”相關的商標。
此外在“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商標局檢索到的商標件數高達1193件,其中有235件是在2018年才提交申請的,很多都是和“萬達水樂園”、“萬意悅”、“曼幣”、“曼碧”等相關的商標。至于“萬達”商標,萬達集團則早就在1987年就申請了首枚“萬達”商標。
雖然之前一度被傳言“賣掉了萬達廣場”,但萬達對此事已經做出了回應:只是出售了輕資產。而對于“萬達”商標的處理,王健林自然是舍不得賣掉,而只是簽署了“萬達”商標的使用授權書,已經出售輕資產的萬達廣場仍可繼續使用“萬達”商標。
不過對于名字商標,“王健林”似乎沒有“王思聰”那么搶手,當前在商標局能檢索到的僅有9件,但都沒有注冊成功,系數遭到了商標局的駁回復審。
名人效應固然有可利用之處,但很多名字商標并不是你想申請就能申請的。根據現行的《商標法》規定,商標由他人姓名構成,未經本人許可,易導致公眾對商品或服 務來源產生誤認的(如系政治、宗教、歷史等公眾人物的姓名構成的)商標,足以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社會公共利益和 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影響的,可適用《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 (八)項規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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