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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商標侵權首先要確認自己銷售的商品是否構成侵權,如果沒有構成侵權的,要收集商品合法的證據應訴,如果確實構成侵權的,可以先與對方協商,爭取雙方能夠和解。
一、被告商標侵權如何應訴
被告商標侵權應對如下:
1.確認自身銷售的商品是否構成侵權;
2.未構成侵權的,收集材料證明所銷售商品的合法性,如商品的進貨合同等;
3.如果確有商標侵權事實的,先與對方進行協商,爭取以較為有利的方式進行和解;
4.對方不愿和解的,收集有利證據積極應訴。
二、商標侵權案件原告需要哪些證據
1.證明自己享有商標權或商標許可使用權的證據,如商標注冊人起訴的,應當提交證明其商標權真實有效的文件;利害關系人起訴的,應提交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在商標局備案的材料及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商標財產權利的繼承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已經繼承或者正在繼承的證據材料。
2.原告應當提交被控侵權產品及其銷售發票等證據。
3.原告應當提交能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的證據,如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的證據或者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的證據,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的證據。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三、侵害商標權的管轄法院
東莞商標注冊代理機構提醒您:商標侵權案件可以由侵權行為地或者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此,被侵權人可以自主選擇侵權行為地或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同時,由于商標侵權案件較為復雜,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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